羊毛標誌
羊毛標誌是指為了表明羊毛製品符合規定的原料·品質基準,經許可後使用的國際性成分標識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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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義與概要
羊毛標誌是用於羊毛製品上的標識,用來表明其原料混用率和產品性能等符合規定要求。它不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標示,而是基於既定審查和許可協議的自願性標識。
不僅是面料本身,還會按對應產品類別分別適用於服裝、針織產品、寢具用品等。僅含有羊毛並不能使用,必須就計劃中的產品及其標示方式接受確認。
對象與標準的考量
標準會根據產品類別,確認羊毛混用率、耐久性,以及洗滌或乾洗後的外觀變化等。適用要求會因純毛產品或混紡產品、以及用途和護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差異。
因此,即使是羊毛混用率很高的面料,成品也不會自動成為羊毛標誌的適用對象。判斷是否符合時,不僅看材料構成,還要包括輔料、產品設計、加工和標示內容。
面料採購與產品製作的確認事項
採購面料時,要確認羊毛混用率、成分標示依據、批次、精加工以及建議的處理方法。即使面料供應方持有與標誌相關的資料,也要區分該資料的對象範圍是坯布還是成品。
進行產品化時,應在企劃早期確認許可持有狀況、申請主體、適用國家·地區,以及所需的試驗和批准流程。由於有時縫製後無法追加標示,因此在下吊牌或織標下單前就要確認。
- 面料的混用率和成分標示內容
- 面料資料所對應的產品階段與有效範圍
- 成品的護理方法和必要的性能確認
- 品牌標示、下吊牌、織標的使用批准
- 包括生產委託方在內的資料保存與追溯方法
標示與證明文件的注意點
羊毛標誌的圖案和名稱,可能會對使用位置、顏色、周邊文案等設定條件。不要自行印刷標誌或標註「認證通過」,應遵循已批准的數據和標示指示。
附在面料上的證明書或試驗報告,並不一定可以直接套用於其他貨號、其他顏色、其他批次或其他規格的成品。應將訂單、規格書、試驗記錄、批准書對應保存,以便說明標示依據。
與相近術語的區別
羊毛是纖維材料的名稱,羊毛標誌則是用於滿足原料和品質要求的產品標識項目。另外,混用率是與表示纖維成分的法定標示相關的資訊,並不能單獨決定是否可以使用羊毛標誌。
RWS是處理羊毛採購階段負責任生產的標準,與羊毛標誌在目的和確認範圍上不同。無騾騾法羊毛也是表示飼養方式的採購條件術語,與產品性能或標誌使用批准相區分。





